欢迎访问陕西中药研究所(陕西医药信息中心)网站!
当前时间:
陕西中药研究所(陕西医药信息中心)
咨询热线
029-33213061 / 33213060
网站首页 新闻资讯 行业动态 详细内容
蜂胶和冬虫夏草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
发表时间:【2011-12-22】
字体大小:【放大】 【正常】 【缩小
浏览次数:【1656】次
    生部近日批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强调蜂胶和冬虫夏草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。

    卫生部表示,《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》和《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种名单》所列品种,仅限用于保健食品。未经安全性评价证明其食用安全性的,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经营。

    专家讨论后认为,目前冬虫夏草尚缺少作为食品长期服用的安全性评价数据,因此建议暂不作为食品原料使用。

    中国保健协会中医主任医师尹志超表示,此前一些地方技术监督局或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把以蜂胶、冬虫夏草为原料的产品按“食”字号普通食品审批。现在按照卫生部的这个要求,这类产品只能申请保健食品批号。因此消费者购买时要认准保健食品的蓝帽子标志。

    专家指出,有些人并不宜用蜂胶和冬虫夏草来食补。冬虫夏草属于药物,使用有一定范围。热性体质的人、急性高热患者、高血压、中风患者、婴儿及放疗期的肿瘤患者,都应慎用或不宜食用。而严重过敏体质者要慎用蜂胶,孕妇也不能吃蜂胶,否则可能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。

万企互联 咸阳网站建设 万企微信 IDC主机测评 域名转发系统 IP地址查询 万企工具 超越彼岸BEYOND 六佰号MSDN系统 TOP图标库 六百号技术 众创保洁服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