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陕西中药研究所(陕西医药信息中心)网站!
当前时间:
陕西中药研究所(陕西医药信息中心)
咨询热线
029-33213061 / 33213060
网站首页 新闻资讯 行业动态 详细内容
5种含何首乌药品转为处方药 肝病者禁用
发表时间:【2013-11-01】
字体大小:【放大】 【正常】 【缩小
浏览次数:【2373】次
不当服用含何首乌的药品,会对肝脏等造成损害。昨日获悉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发出通知,明确肝功能不全者禁用5种含何首乌的药品;同时将这5种含何首乌的药品转为处方药管理,并要求企业修改产品说明书。

    在传统中药中,何首乌的根块被用作补益剂和抗衰老剂,常用于治疗脱发和头发早白。记者昨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上检索到的一份《药物警戒快讯》显示,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发布的7例怀疑与何首乌相关的药物不良反应病例,均与肝损害有关。其中1例为肝功能异常,7例均为黄疸,2例为肝炎,1例为黄疸并肝功能损害。患者包括5名女性、2名男性,年龄在36岁至70岁之间。用药原因为治疗脱发,所有患者在停药后均康复。

    本月23日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中称,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,根据该局监测评价结果,决定将养血生发胶囊、首乌丸、首乌片、首乌延寿片、首乌延寿颗粒等5个含何首乌的非处方药转为处方药管理,同时要求生产上述5个品种的企业修改说明书。

    记者昨日对比某品牌养血生发胶囊发现,其说明书在“注意事项”中提到“肝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和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”。而要求修改的说明书中则必须明确该药品的“不良反应”、“禁忌”和“注意事项”,“禁忌”部分则必须明确“肝功能不全者、孕妇禁用”。

   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,已将相关通知下达到武汉相关药企。企业将按照通知,在今年12月30日前提出修改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备案。根据规定,药企要在补充申请被批准后6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予以更换。

    含何首乌成分且同时列入修改说明书的还有白蚀丸。这是一种治疗白癜风的药品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修改的说明书中须注明“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”。

万企互联 咸阳网站建设 万企微信 IDC主机测评 域名转发系统 IP地址查询 万企工具 超越彼岸BEYOND 六佰号MSDN系统 TOP图标库 六百号技术 众创保洁服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