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中药研究所诚聘“三秦学者
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、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设立“三秦学者”岗位发布公告》,经中共陕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,在陕西中药研究所药剂学(中药研究)学科设立“三秦学者”岗位。为吸引和凝聚高层人才队伍,提升我所在中药研究领域的建设水平,现决定面向国内外诚聘药剂学(中药研究)学科“三秦学者”岗位人选。
一、单位概况
陕西中药研究所经国家医药管理总局批准始建于1986年,现为陕西省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,专业从事中药研究与中药资源的开发利用。单位隶属于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,集团公司位于西安市高新开发区科技二路69号,是以投资为主,集科工贸于一体的国有大型医药企业。研究所位于古都咸阳市内,占地50多亩,环境优雅,交通便利。现有职工174人,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6人,高、中级技术人员50人。专业门类齐全,科研设施完善,技术力量雄厚,是所集科研、生产、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中药研究与开发利用的科研机构。建所以来,先后承担国家、省部级科研项目约40余项,获奖项目10余项,通过省、部、市级科技成果鉴定及取得新药证书、临床批件、保健功能食品批准文号及其他产品文号项目32项。
陕西中药研究所坚持以创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为重点,以传统中医药理论为指导,运用现代科技手段,进行中药新药研究。研究领域包括:中药新药研究开发,中药材、天然药物、中药复方有效部位和化学成分的提取、分离、结构测定;新工艺、新剂型的研究、中药质量控制;药效学研究、安全性评价、药理活性部位筛选;中药材资源调查、鉴定、栽培技术研究;中药材及中成药质量标准的示范性研究;中药及天然药物的综合加工利用成套技术的研究与推广。
二、岗位名称
药剂学(中药研究)“三秦学者”特聘专家岗位一个
三、招聘条件
1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、团结协作精神,学风严谨,爱岗敬业;
2、学术造诣深,具有药学博士学位、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曾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攻关项目,在中药研究及中药技术开发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大成就,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或国家二等奖以上奖励,在中药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;
3、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,对中药研发领域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,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;
4、身体健康,年龄50周岁以下,且能够在第一线从事科研攻关工作,具有指导、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的能力和水平;
四、岗位职责
1、正确把握中药研发领域的发展方向和趋势,提出并制定具有战略性、前瞻性、创造性的研究构想,组织开发科研、技术创新和攻关,推进国内外技术交流,赶超国内先进水平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;
2、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,主持国家或省级重大科研项目,在中药研发领域开展原创性、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,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;
3、主持或参与重大项目、重点工程的策划、咨询、研究和实施;
4、指导中药研发领域的科研梯队和人才队伍的建设,培养出具有开拓创新型的研发梯队,形成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的研发队伍 ,并取得明显成效。
五、支持方式
1、特聘专家享受陕西省每年给予每位“三秦学者”人民币10万元、所带科研团队人民币10万元岗位津贴。
2、所在单位每年给予“三秦学者”所带科研团队提供不少于5万无的岗位津贴配套经费;每年为“三秦学者”提供不少于15万元的科研配套经费;五年间提供不少于100万元的岗位建设经费。
3、所在单位为特聘专家提供良好的生活、工作、科研环境,提供实验室和工作室不少于10人的学科研究团队。
六、招聘程序
1、有意申请者请填写《陕西省“三秦学者”申请表》(陕西省政府门户网下载)并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,于2010年2月25日前送至陕西中药研究所人事保卫部(包括附件材料)。
①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、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。
②创新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、目录的复印件,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、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。
③申请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。
④国内外学术会议上承担责任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、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。
⑤学历、学位、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本人的联系方式。
⑥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的相关材料。
2、由所内外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,按照规定条件对申报者进行评审初选。
3、对初选人员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上报集团公司。
4、由集团公司上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。
单位地址:陕西省咸阳市毕塬西路16号
联系人:陕西中药研究所人事保卫部
魏新润 李晓
电话:029-33213037
传真:029-33213063
E_mail:SZYLiXiao@163.com
邮编:712000